| 為方便理解事件,天台宗寺院或偏向天台宗的人物以橙色標示;真言宗寺院或偏向真言宗的人物以藍色標示。 |
絹衣相論,起源於常陸國①天台宗向朝廷控訴真言宗僧侶非法穿著絹衣②,反覆兩年,最後由織田信長選出五奉行審理,才暫時令事件告一段落。這件事偶爾會被解讀為信長插手朝廷政治,剝奪天皇裁決權。在判斷織田信長是否藉機架空天皇前,先來了解這場爭論的經緯。
①東海道茨城縣
②未經精練絲綢衣服
天文24年天台宗初戰勝利
自平安時代村上天皇賜絹衣給天台座主(天台宗諸寺總監)以來,一向只有天台宗僧侶有着用絹衣的特權。隨時間過去,真言宗僧侶如有院家以上身份(皇室、公卿)又得天皇同意的話也可着用絹衣。到了戰國時期,常陸國水戸地區江戶氏歸依真言宗後,真言宗勢力日漸擴大,開始連平民僧侶也開始穿起絹衣來。
天台宗對此當然感到不滿。天文21年(1552),常陸國不動院糾合其他天台宗寺院,透過青蓮院仲介下,向比叡山延曆寺(天台宗總本山)投訴。延曆寺馬上向朝廷反映,但遲遲沒有進展,結果拖至3年後天文24年7月16日,後奈良天皇才發出綸旨,說諮詢過東寺(真言宗總本山)意見後,判定常陸國真言宗末寺(地方寺院)門徒着用絹衣違反寺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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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2年真言宗的反擊
時光飛逝,19年後天正2年(1574)7月9日,真言宗在前權大納言柳原資定(80歲)幫助下,得到正親町天皇新綸旨,判決稍微偏向真言宗。同時,前天台座主①應胤法親王也向天台、真言兩宗分別發出直書②、令旨③表達相同意向。7月11日,柳原資定寫信聯絡常陸真言宗、佐竹義重,通知對方已發出容許真言宗着用絹衣的綸旨(〈佐竹古文書〉)。
①元龜元年應胤法親王還俗後由覺恕法親王繼任,但覺恕法親王於天正2年正月死去,因此7月當時沒有現任天台座主。
②由親王親自發出的文書
③奉親王命發出的文書
為甚麼說新綸旨只是稍微偏向真言宗呢?因為仔細斟酌下,便會發現當中內容頗為含糊不清。
一、中山親綱奉天皇命發給常陸國天台宗的綸旨
(大意)關於真言宗着用絹衣之事,因天台宗投訴以致發生爭執。以(真言宗)本寺為首,着用絹衣是理所當然的事,因此無需再起爭論,大家遵守規定,平息風波,為天下安寧祈願才是正途。天皇意向如此,仍悉之以狀。
(原文)真言宗絹衣著用之事、為天台制之、因茲、兩宗既及諍論、于今含確執云々、始本寺、著用之段者勿論也、然者令停止自他之相論、任憲法之旨、致無為之沙汰、愈令專天下安寧之懇祈者、可為神妙之由、
天氣所候也、仍悉之、以狀、天正二年七月九日
左中將(中山親綱)判
東國天台宗
〈実相院文書〉
二、中山親綱奉天皇命發給常陸國真言宗的綸旨
(大意)關於真言宗着用絹衣之事,從來以本寺為首,即東寺、醍醐寺及其以外,着用絹衣是理所當然的事,因此即使是地方寺院,應遵從先例處理,無需再起爭論。天皇意向如此,仍悉之以狀。
(原文)真言宗絹衣著用之事、從往古、始本寺、東寺・醍醐其外著用之段勿論也、然者雖田舍、任先例致其沙汰、更不可及自他之相論之由、
天氣如斯、仍悉之、以状、天正二年七月九日
左中將(中山親綱)判
東國真言宗
〈実相院文書〉
發給天台宗、真言宗兩道綸旨的共通之處是要求雙方平息爭論,而兩者重大不同之處,則是前者只重申真言宗本寺着用絹衣是理所當然,後者卻說「以本寺為首,即東寺、醍醐寺及其以外」着用絹衣是理所當然。要知道天台宗根本沒有反對真言宗本寺貴族們穿著絹衣,針對的只是地方寺院的平民僧侶。到底綸旨中「其外」兩字,有沒有包括地方寺院在內呢?
此外,「即使是地方寺院,應遵從先例處理」這句亦是難解。「遵從先例」的「先例」是能穿的先例,還是不能穿的先例?真言宗當然將之解讀為可以任意着用絹衣,但天台宗卻解讀為朝廷重申只有真言宗本寺的皇室、公卿才能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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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3年天台宗捲土重來
曖昧不明的綸旨難以令人心服,翌天正3年(1575),天台宗捲土重來。6月25日,上乘院道順帶着新大典侍局①的女房奉書及綸旨草案拜訪藏人右中辨②中御門宣教,要求作成新綸旨推翻昨年決定。(〈宣教卿記〉)
①皇太子誠仁親王的生母
②藏人≈天皇秘書;右中辨≈尚書
道順的綸旨草案
(大意)關於關東真言宗門徒着用絹衣之事,那是擅自發出、未經正當程序處理的綸旨,真令人啞口無言。既已查明是謀書(=偽造),現宣布全部無效。恢復天文24年天皇之裁決,可將其內容遍告天台宗的門徒,繼續為天下安寧祈願。天皇意向如此,仍執達如件。
(原文)關東真言眾絹衣着用之事、恣申掠 綸旨、剩執奏不相届之段、言語道斷之次第也、謀書為歷然之上者、悉以被棄破訖、早任天文廿四年叡意之旨、可令存知其法度趣、遍相觸天台門徒、彌可奉祈天下安寧之由者、
天氣所也、仍執達如件、天正三年月日
関東天台門徒中
〈願泉寺文書〉
中御門宣教沒有立即答應,回覆道順說會先與村井貞勝③商量一下。雖然宣教沒有在日記中提及貞勝如何回覆,但從他抄錄女房奉書及草擬新綸旨的行為看來,貞勝應該沒有反對。
③織田信長家臣,京都所司代,負責維持京都治安
中御門宣教的綸旨草案
(大意)關於常陸真言宗門徒着用絹衣之事,已查明是擅自發出、未經正當程序處理的綸旨,宣布全部無效。現恢復天文24年天皇之裁決,可將其內容遍告天台宗的門徒,回復天下安寧……
(原文)常州真言眾絹衣着用之事、恣申掠綸旨、剩執奏不相屆之段為歷然之上者、悉以被棄破訖、早任天文廿四年叡言之旨、可令存知其 法度趣、遍相觸天台門徒、彌可行天下之安 寧之由、天氣——
〈宣教卿記〉記錄的綸旨草案
兩份草案遣詞用字非常相似,其中最重要的修改,便是中御門宣教刪去「謀書(偽造文件)」二字,稍微弱化道順的指控。與此同時,去年協助真言宗獲得綸旨的前權大納言柳原資定於6月受勅勘④,相信是被「謀書」牽連所致(〈公卿補任〉)。
④受責罰閉門思過
織田信長介入
兩日後27日,織田信長上洛。他從村井貞勝口中得知此事,隨即煞停發出新綸旨⑤,並選出5名公家重新審議事件。日後被稱為「五人眾」、「五人傳奏」或「傳奏四人眾」的5名公家分別是:
- 權大納言・三條西實枝(數月後退出,變成「四人眾」)
- 權大納言・勸修寺晴右
- 權大納言・庭田重保
- 權中納言・甘露寺經元
- 前權大納言・中山孝親
⑤信長有否煞停新綸旨一節存在分歧,本文以「有煞停」的角度敍述
為何信長要求重審?五人眾之一三條西實枝寫給三寳院某高僧的信中,引述了信長的話:「禁裏之事,到底以甚麼基準處理?實在太不合常理(禁裏の御儀とも、如何辺取り沙汰、余りにもって正体無き)」(〈東寺百合文書〉)。由此話看來,信長大概認為上年偏向真言宗,今年又倒向天台宗,綸旨朝令夕改,「不合常理」,才決定選出五人眾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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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奉行最終裁決
同年7月14日,因「謀書」受勅勘的柳原資定(81歲)被赦免。與此同時,誠仁親王向尊朝法親王報告事件經過,提到去年裁決乃柳原資定自作主張,五人眾決定廢棄天文24年至天正2年所有綸旨,今後地方寺院須遵守本寺規定行事。
正式綸旨於天正3年8月4日由中御門宣教奉正親町天皇命發給常陸國江戶重通,今次除綸旨外,還附有五人連署的添狀(附件)。綸旨內容與誠仁親王所說相同,也就是朝廷決定抽身不管,地方寺院交由其所屬宗派的本寺發落。
絹衣相論的尾巴
下達最終裁決不過數月,綸旨權威馬上受到考驗。天正3年12月,戒光院平民僧侶深增帶着判決結果與任命江戶重通為但馬守的口宣案,由京都出發至常陸國。深增與江戶重通見面時,身上穿的正正是絹衣。
天台宗得悉此事立即再興訴訟。朝廷向深增上司醍醐寺三寳院住持義演詢問其意見,義演認為深增不該着用絹衣。天皇於天正4年6月28日、7月29日發綸旨判定深增着用絹衣違反本寺規定。為加強實際效力,天皇建議天台宗另向織田信長申請朱印狀(〈吉田藥王院文書〉)。同年9月2日,信長發朱印狀給義演要求懲處「惡僧」。
(大意)關於常陸國天台、真言兩宗絹衣爭議之事,去年已發出綸旨告知江戶重通按照本寺規矩或先例處理。戒光院深増無視勅裁、違背寺法,作為末寺僧侶竟着用絹衣,真是令人無言…(中略)…這惡僧應當接受裁處。恐恐謹言。
(原文)就常陸国天台・真言両宗絹衣相論之儀、去年対江戸但馬守、任本寺之法度・同先規之旨、可致其沙汰之由、被成下綸旨之処、戒光院深増掠勅裁、背寺法、諸末寺之族絹衣令免許之条、言語道断之次第也…(中略)…至彼悪僧者、 可処罪科候也、恐々謹言、
(天正四年)九月二日
信長
三寳院殿(義演)
天正4年9月7日醍醐寺把深增逐出山門,絹衣相論擾攘至此,終於以天台宗勝利作一小結。不過,如要說到常陸國顯密之爭真正落幕,還要等到關原之戰後,佐竹氏被移封才算了結。
朝廷的亂象
柳原資定真有偽造綸旨嗎?
蒙受勅勘的公家柳原資定約半月後獲得赦免。待一切塵埃落定,他再度寫信給常陸國江戶重通講述事件。信中他明顯深深不忿,表示「去年明明已有勅裁,但天台宗不同意,竟然謀劃派出使者內奏濫訴(去年雖被成勅裁候、天台宗無承引、企造意今度差上使者、以內奏濫訴以外儀候乎)」,非但不認為自己偽造綸旨,還指責天台宗無事生非。
在織田信長介入前,天正2年、3年綸旨發給過程顯然相當粗疏。一般來說,發給綸旨的程序為:①當事者找相關窗口申請;②相關窗口的負責人把事情告知藏人(≈天皇秘書);③藏人上奏天皇;④天皇批准或否決;⑤天皇批准的話,由藏人撰寫並發給綸旨。
天正2年偏向真言宗的綸旨發給過程不明,但既然誠仁親王說是「柳原資定自作主張」,大概可以相信是實情吧?天正3年的情況比較清晰,先是提告人道順自攜草案找藏人辦理,後來天皇似乎也沒有找人諮詢便作出決定,一如切取蘭奢待時三條西實枝指責一樣。由此可見,當時朝政散漫已成習慣,對柳原資定來說,他只不過遵循「習慣」行事,又怎算得上偽造綸旨?
五人眾商議過後,大概也覺得柳原資定只是無心之失,所以馬上解除他的罪責,沒有繼續追究。
五奉行為了操縱朝廷而設?
以客觀事實來說,織田信長選定奉行眾後再也沒有插手這場論爭,最後裁決完全由5名公家議定。在絹衣相論事件中,信長根本無意影響朝廷裁決,他在意的是朝廷行事基準不明,程序混亂,所以才希望加以糾正。就算後來信長發朱印狀懲治深增,亦只是基於先年綸旨勅裁,加強其執行力而已。
儘管三條西實枝在數月後不堪工作壓力退出奉行一職,但當初對設立奉行眾表示極大歡迎:「日後綸旨需添加五人連署副狀才能生效,彷如上古記錄所①再興,實在可喜可賀」,側見當時的人並未感到信長此舉對朝廷懷有惡意。
絹衣相論到此為止。成立「五人眾」後,朝廷是否能一改散漫之風重新振作呢?下篇興福寺別當相論再談。
①朝廷處理訴訟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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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長與朝廷①——超越天皇的存在?
信長與朝廷②——古今無雙之金主也
信長與朝廷③——切取蘭奢待
參考
維基百科 絹衣相論 條目
織豊期王権論(校倉書房)堀新 著
織田信長 <天下人>の実像(講談社)金子拓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