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長公記〉一則逸話。領主大人不好當。
火起請取候事
尾張國海東郡一處叫大屋的村落,織田造酒丞(織田信包)有一家來在該村庄屋①工作,名喚甚兵衛。大屋村旁邊有個叫一色的地方,有個叫左介的人在該處居住。兩人是知音的關係。
①類似村公所的組織
某年12月中旬,大屋村的甚兵衛為了繳付年貢去了清洲。一色村的左介趁甚兵衛不在,漏夜潛入他家中盜竊,卻驚動了甚兵衛的女眷。甚兵衛的女眷與之糾纏間,奪下左介的刀鞘。
此事上報了清洲,雙方各自向公方(守護)申訴原委。一色村的左介是當權信長公乳弟池田勝三郎(池田恒興)的被官(≈家臣)。案件最後發展成火起請②,一行奉行眾帶着當事人及雙方見證等人,去到三王社③前繼續審理。
②神判一種。被告拿起燒紅的鐵表以示無辜。
③清洲山王宮日吉神社這裏發生了一件證明天道可畏之事。
詳細就是,左介拿不起火起請用的鐵斧。這時池田勝三郎黨羽倚仗權勢,不單不讓人處決左介,還把鐵斧搶去,引起大混亂。
剛好這個時候,信長放鷹歸來,看見騷動走近問道:「為何這麼多人手持弓、鑓等道具聚集?」信長一邊聆聽雙方言辭,一邊仔細觀察各人,臉色變得異樣。信長問及火起請的情形:「讓他拿起來時,鐵燒紅到甚麼程度?」又命人:「把鐵燒到和剛才一樣給我看看。」
奉行人把鐵燒得變紅,答覆道:「讓他拿起來時,就是這個樣子。」這時,上總介殿命令道:「如果我能若無其事拿起火起請的鐵斧,左介必需被懲處,明白了嗎?」說完把燒過的鐵斧拿上手,走到三步外的架上放好,道:「看見了嗎?」最後如先前約定,誅戮了左介。真是厲害的光景。
年代考
本篇一如以往沒有寫明年份,只能從文脈推算,大概是天文23年(1554年)清洲入城至永祿4年(1561年※)放逐斯波義銀這7年之間的事。
※有各種說法
親自進行火起請?
這篇有趣之處,當然是信長親自進行火起請。鐵加熱至600℃開始變紅,就算是手柄部份,也很難想像拿起來而不受火傷。為甚麼信長需要這樣做呢?估計可能有以下原因:
- 控辯雙方對火起請的程序不滿。池田方可能認為燒得太過火,不公平,所以搶去鐵斧,因此信長才會細問火起請的經過。
- 文中提到池田方仗勢凌人,信長不願直斥其非令對方難以下台,只有折衷以身試法。如此一來,池田方再無話可說,還能挫其銳氣。
可是第2點推測建基於信長能通過測試,但幾百度高溫,真有那麼輕易?如果失敗的話,變成火中取栗,場面一定更加有趣。

I, KENPEI, CC BY-SA 3.0, via Wikimedia Commons
參考:
信長公記近代電子圖書館
現代語訳信長公記(新人物文庫)太田牛一著/中川太古譯
清洲山王宮日吉神社